2016福建漳平市購買鄉鎮(街道)養老救助協理員崗位招聘16人公告
為充實我市民政隊伍力量,完善基層民政服務體系,根據《福建省民政廳印發關于“十三”期間購買鄉鎮(街道)養老、救助協理員崗位方案的通知》(閩民人〔2016〕53號)文件精神,決定在“十三五”期間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全市鄉鎮(街道)購買養老救助協理員崗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16名鄉鎮(街道)養老救助協理員。招考方案如下:
一、崗位名稱與數量
崗位名稱:鄉鎮(街道)養老救助協理員;
崗位總數:16個,全市各鄉鎮(街道)各1個。
二、崗位職責
鄉鎮(街道)養老救助協理員主要工作職責是:
1.協助鄉鎮(街道)做好養老服務管理等工作;
2.協助鄉鎮(街道)做好低保、五保、“救急難”等社會救助工作;
3.協助鄉鎮(街道)做好其他民政領域相關工作。
三、崗位條件與待遇
(一)崗位條件
鄉鎮(街道)養老救助協理員基本條件包括以下方面:
1.漳平市戶籍人口;
2.年齡40周歲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包括普通高考、成人高考、電大、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
4.能夠熟練掌握和應用計算機基礎知識;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⑴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⑵有犯罪嫌疑或違法行為尚未查清的;
⑶在黨紀政紀處間內的;
⑷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⑸被認定有考試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
⑹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聘)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待遇
鄉鎮(街道)養老救助協理員實行合同聘任制,在聘用期內每月工資2000元,含五險一金(按最低標準繳交),并享受國家和用人單位有關規定的勞保福利待遇。經費來源主要由省級補助,不足部分由用人鄉鎮(街道)承擔。
四、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
此次公開招考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 19~21日周二至周四上班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漳平市民政局人秘股(三樓),聯系人:林穎瑗,聯系電話:0597-7532402。
3.應提供的證件: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局出具的無違法記錄證明;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張。已就業或已簽定就業協議的,須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報名證明;黨員的須由所在黨支部出具無違紀證明。有社區工作經驗(指在市民政局、鄉鎮街道民政辦或社區工作經歷)的須提供相關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