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漯河市直機關遴選公務員公告(第一批)【30人】
根據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印發〈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中組發〔2013〕3號)精神,經市編委研究,決定開展2016年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全年遴選計劃分兩批進行,第一批5月份開始實施,第二批6月份開始實施。2016年市直機關第一批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簡章如下:
一、遴選計劃
根據人員編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市直部門(單位)共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0名(具體遴選計劃見附件1)。
二、報考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考范圍和對象
1.報考市直機關職位的須為全市各縣區、鄉鎮(街道)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符合公務員登記條件的人員。
2.報考市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職位的須為全市各縣區、鄉鎮(街道)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符合登記條件的人員。
3.市直部門(單位)設在縣區以下的單位(垂直管理單位、派出機構等)符合條件的人員也可報考。
(二)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德端正;
2.勤奮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年齡等條件(見附件1);
4.按照規定符合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登記條件的工作人員;
5.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7.本次公開遴選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凡涉及時間計算的,統一截止到2016年4月30日前。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省政法招錄培養體改生、省選調生和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等未滿最低服務工作年限的;
3.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正在接受紀檢、檢察機關審查的;
5.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遴選辦法和工作程序
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按照發布遴選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加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試用與辦理轉任手續等辦法和程序進行。
(一)發布遴選公告
通過漯河黨建網(http://www.luohedj.cn)、漯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halh.lss.gov.cn)等發布遴選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由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1.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每人只能選報一個職位,本次遴選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2016年5月7日至5月1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才市場一樓大廳(黃河路647號)
2.報考資格審查
報名時,考生本人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公務員登記備案表、工作經歷證明、相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2寸近期免冠照片5張,《漯河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表》2份(見附件2)。工作人員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3.開考比例
各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4: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市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需相應核減擬遴選計劃,核減后還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已報名人員如符合其他遴選職位條件,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報考其他職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