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西泰和縣房屋征收安置管理辦公室選調公告【招3人】
報名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報名時提供《泰和縣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自行下載)1份。請報考人員仔細對照崗位條件,誠信報考,不符合崗位條件者,請勿報名和參加考試。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凡因考生個人弄虛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個人負責。
(2)報名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提交審查,同時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年度考核等證明。
(3)準備近期照片2張。
3、報名者無需繳納任何考試費用。
4、考試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
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等。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開考比例低于3:1,如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則取消招考相應崗位。
2、面試
(1)面試采取結構化的面試方式,實行百分制,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報考人數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面試入闈比例為1:3,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入闈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如入闈面試人員因放棄等出現缺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三)考察政審
1、報考人數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占總成績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的合成總成績,從到低分按實際選調人數等額確定考察政審對象(如出現入闈考察政審對象合成的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入闈考察政審),并進行公示。
2、未通過考察政審產生的缺額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考察政審工作由縣人社局和縣城鄉建設局共同負責。
(四)公示
對擬調人員,將在泰和縣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七天。
(五)辦理調動
公示結束后,用人單位憑政府抄告單為人選人員辦理調動相關手續。
原標題:泰和縣房屋征收安置管理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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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縣房屋征收安置管理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8月1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