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南湖區新豐鎮招聘社區工作者公告【招3人】
因工作需要,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和崗位
本次招聘社區工作者3名(其中豐南社區1名、豐北社區2名),從事新豐鎮社區管理服務工作。
二、招聘對象、范圍和條件要求
1、具有嘉興市南湖區新豐鎮戶籍,政治思想素質好,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較強的工作事業心、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7年2月9日后出生);
3、已經在新豐鎮域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聘用人員報考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需加蓋公章)。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公開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
1、報名時間:2017年2月13日-2月14日,8:30—16:30
2、報名地點:新豐鎮政府辦公樓三樓黨政辦公室(305)
聯系電話:83686019 ,聯系人:鐘女士
3、報名要求:報名時需持報名表(表格可在http://www.xfeng.gov.cn/通知公告欄中下載)和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一寸證件照1張,新豐鎮域范圍內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聘用人員報考還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需加蓋公章)。
(二)初審
由工作人員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審,確認通過初審人員名單。
(三)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形式進行。
1、筆試
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統一參加筆試。筆試統一采用綜合卷,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報名人數不足計劃數1:3的,取消筆試,直接面試。
2、面試
筆試后,從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四)體檢、考察
按考試成績(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補。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五)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對象在一定范圍公示。
(六)聘用
對經測試、體檢和考察合格的對象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手續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合同試用期1個月,聘用期限為1年,聘用后工資獎金略低于居民委委員、福利待遇參照居民委委員。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原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四、紀律和監督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招聘工作由新豐鎮紀委全程參與監督。凡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監督電話:83686193(非咨詢電話,不接受報名咨詢)。
原標題:南湖區新豐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的公告
點擊下載>>>
新豐鎮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