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河池市衛生計生委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公告【招76人】
(4)對《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的30分鐘內提出復檢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檢。當日、當場復檢的結論得出后,體檢結果以當日當場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7日內向同級人社部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項目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項目。
2.考察。(完成時間:2017年4月16日-30日)
(1)考察工作程序、內容、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的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考察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樹立注重實際、突出能力的正確用人導向,確保考察結果全面、客觀、真實、準確。招聘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程度等方面情況,以及學習工作表現,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
(3)組織考察時,成立考察組,每個考察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結束后,考察組須如實寫出書面考察報告,提出考察結論建議。考察報告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確認。
(4)對考察不合格的,應及時將考察結果反饋考察對象,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本委組織人員進行復核,并作出復核結論。
(五)確定擬聘人選,審核、公示。(完成時間:2017年5月30日前)
1.上報擬聘用人員名單。(完成時間:2017年5月10日前)
本委根據考生面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經單位集體研究,從到低分依次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進行公示。
2.公示。(完成時間:2017年5月30日前)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河池人才網(www.hcrc.net.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學歷、職稱信息、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及監督電話等。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的,由本委組織人員負責調查核實。
(六)核準備案。(完成時間:2017年6月30日前)
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審批,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凡通過考察合格、體檢并公示無問題的人員,招聘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聘用。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報考人員應對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不論在哪個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核準備案材料要求:
1.整體材料。
(1)請示文(函)一份,主要包括:招聘計劃數、擬聘用人數、招聘工作情況以及擬聘用的意見等;
(2)擬聘用人員名單1份;
(3)市機構編制部門同意用編批復;
(3)招聘工作方案原件1份;
(4)招聘工作公告(簡章)原件1份;
(5)面試公告(通知)原件1份;
(6)面試考生面試評分匯總表原件1份;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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