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三明市泰寧縣計劃組織實施50名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工作通知
5.報名要求
報名者要詳細閱讀相關招募文件,填報具體志愿服務社區,并對所提交的信息真實性負責,若所填信息與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經查實后,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三)審查考核
1.資格審查。5月5日—5月10日,市民政局按照招募條件對所有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考核。5月11日—5月31日,由各有關縣(區)民政局、人社局(公務員局)視報名情況組織考核。具體考核要求按照三明市民政局、三明市人事局《關于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考核工作的通知》(明民〔2009〕76號)和各有關縣(區)《實施方案》執行。
(四)組織體檢
1.體檢。6月1日—6月10日,由市民政局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組織體檢。體檢人選根據各有關縣(區)考核情況、按招募崗位人數與備取人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考生由市民政局負責通知。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要求執行。
2.遞補。體檢缺席者取消招募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候補人員按照考生考核情況依次遞補,并進行相應的體檢。
(五)確定人選
6月11日—6月20日,市民政局在三明市民政信息網對擬招募人選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
(六)簽訂協議
6月21日—6月30日,由市民政局組織入選的高校畢業生簽訂《福建省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協議書》,并將名單上報省民政廳備案。
(七)崗前培訓
7月1日—7月10日,由省民政廳統一組織服務社區畢業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具體培訓時間由省民政廳通知。
(八)派遣報到
7月11日—7月15日,市民政局派遣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到服務社區所在的縣(區)民政局報到??h(區)民政局、相關街道(鎮)和社區居民委員會做好服務社區畢業生的接收工作,并辦理相關手續。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市民政局、人社局(公務員局)將及時在相關網站上發布有關信息。
三、政策支持
(一)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間的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735元。同時,參照服務社區所在的城市企業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政策規定和標準,由所在街道(鄉鎮)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生育、工傷),市民政局負責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二)實行貧困生助學貸款國家代償政策。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省級財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
(三)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5%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四)市、縣(區)相關事業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數量崗位公開招聘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期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
(五)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并愿意繼續留在服務縣(市、區)街道(鄉鎮)工作的,縣(市、區)人社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在相關街道(鄉鎮)所屬的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于參加統一招考,由接收單位報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核準相關手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