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沙縣鳳崗街道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8人】
根據《沙縣人民政府關于設置公益性崗位的實施意見》及《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沙縣財政局關于做好公益性崗位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招聘8名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8名就業困難人員(見附件1),主要從事公共就業服務、后勤、河道日常巡查、鄉村道路管護工作,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資格條件等在沙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fjsx.gov.cn/zwgk/gggs/)向社會統一公布。
二、招聘條件
(一)在我縣行政區域內,具有我縣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并在沙縣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原沙縣勞動就業中心)進行失業登記、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且被認定為就業援助對象的以下人員:
①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大齡城鎮居民;
②持第二代《殘疾人證》人員;
③享受最低生活人員;
④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其中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須已參加失業保險);
⑤城市規劃區內,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低于我縣農業人均耕地面積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
⑥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
⑦建檔立卡的農村貧困戶家庭勞動力。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三)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
(四)身體健康。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