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平湖市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遞補公告
因平湖市人民法院法官助理1等職位部分考生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根據《2017年嘉興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從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現將遞補考生名單公布如下:(詳見附件)
原標題:2017年平湖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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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平湖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資格復審人員遞補名單
中共平湖市委組織部 平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7年5月2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