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中山市坦洲鎮政府招聘聘用人員公告【招49人】
五、考試程序和方法
考試包括筆試、面試。
(一)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2017年7月9日(星期日)上午9:30報到,報到和考試地點為坦洲鎮林東小學(坦洲鎮德溪路137號),10:00正式開始考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報考人員攜帶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筆試成績將在坦洲鎮政府網站公布。
(二)面試。筆試成績確定后,按照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低成績為60分),進入面試人選將在坦洲鎮政府網站公布。
考生攜帶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計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總成績將在坦洲鎮政府網站公示(入圍體檢最低總成績為60分)。
六、體檢
體檢工作由坦洲鎮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一)體檢。根據招聘崗位、考試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二)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將依次遞補體檢人選。
七、考察
(一)考察內容包括招聘人員的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業績、遵紀守法、廉潔從業、計劃生育情況等,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額在報考同職位的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坦洲鎮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坦洲鎮組織人事辦公室辦理聘用手續。
九、本招聘公告由坦洲鎮組織人事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坦洲鎮政府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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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山市坦洲鎮委組織人事辦公室
2017年6月23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