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東陽谷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招682人】
根據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積極落實全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政策,按照各級各部門會議、通知要求,開發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主要用于基層民政服務、基層市政、交通管理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件且有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訴求的,具有陽谷縣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進行失業登記(可現場辦理或后期辦理)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2.自愿從事公益事業和公共服務,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3.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崗位需要。
二、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招聘崗位及計劃
(一)招聘崗位
根據我縣實際,本次專崗主要開發以下崗位:
民政助理、敬老院協管員、道路交通協管、市容協管員、辦事處網格管理員。
(二)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見附件1。
三、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是指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件且有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訴求的、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退役士兵為安置主體,由政府出資或政策扶持而設置的,輔助性、非營利性、臨時性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就業崗位。
本次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是由縣政府統一開發,相關單位是用人主體單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使用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退役士兵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強日常考核和定期進行考核考評。
經考核考評綜合表現差的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單位和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須終止勞動合同,并及時上報縣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1.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3.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4.無故不履行工作職責超過三次的;
5.工作態度不端正、無故缺勤、滿意度差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