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普洱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公告【招10人】
為加強普洱市直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92號)及《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普人社發〔2016〕37號)的有關規定,遵循“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研究同意,2018年普洱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緊缺人才10名,現將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普洱市中醫醫院:3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二)普洱市第二人民醫院:2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三)普洱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四)普洱市婦幼保健院:2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五)普洱市中心血站:1人,具體詳見招聘簡章。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國家承認的全國各類普通本科及以上學歷的高等院校畢業生;
2.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具體條件詳見招聘簡章)。
(三)戶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2018年3月16日以前已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8年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具有法律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