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瑞安市紀委瑞安市監察局選調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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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擴大選人用人視野,選調人才充實紀檢監察隊伍,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瑞安市機關效能監察投訴中心工作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及范圍
1.選調崗位:辦案崗位、綜合文字崗位共3名,要求男性。
2.選調范圍:溫州市范圍內各級機關籍貫為瑞安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道德品質高,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2.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3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公務員錄用時間須滿3年(2012年3月2日前錄用),其中新錄用鎮街公務員須滿5年(2010年3月2日前錄用);
3.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含試用期不定檔),身心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正在接受審查的。
(3)其他不適合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
三、選調程序及辦法
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錄取”的辦法進行。
1.報名時間:2015年3月3日-3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地點:市紀委監察局干部室(瑞安市政大院綜合樓東4樓410室,聯系電話:65007325,15858800713)。
2.報名辦法:報名者需填寫《瑞安市紀委監察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可從瑞安廉政網www.ralz.gov.cn或瑞安黨建網www.radj.gov.cn下載),持本人學歷證書、身份證、戶口本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3張到報名地點報名,接受資格初審。報考者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時審查合格人數與計劃選調人數比例為3:1以上,達不到該比例則相應減少選調人數。
3.資格審查。市紀委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向符合條件的報考者發放準考證。
4.筆試。注重對應試者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的測試。以100分計,占總成績的50%,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面試。注重對應試者綜合素質和口頭表達能力的測試。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以100分計,占總成績的40%。
參加面試人員須在面試前2天向市紀委提交所在單位黨委(黨組)同意其參加面試的書面意見(本市機關以外的報名者必須取得所在單位及當地縣級組織人事部門的同意并蓋章的書面意見),否則取消面試資格,其空缺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6.考察。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到低分,按選調計劃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取筆試成績高者)。考察堅持德才兼備原則,注重考察選調對象的實際工作能力和發展潛力。以100分計,占總成績的10%。
7.確定擬選調人選及公示。綜合筆試、面試成績及考察情況,由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并在瑞安廉政網、瑞安黨建網公示3天。擬選調人選在公示過程中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或者其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可依次確定遞補對象。
8.辦理手續。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選調手續。
公開選調過程中有關事項,請及時關注瑞安廉政網、瑞安黨建網。未盡事宜,可向市紀委監察局干部室(聯系電話:65007325)咨詢。
原標題:中共瑞安市紀委瑞安市監察局關于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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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紀委
瑞安市監察局
2015年3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