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曲靖市供銷合作社遴選公務員2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轉發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曲辦字〔2014〕15號)規定,曲靖市供銷合作社擬公開遴選公務員2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遴選原則和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按照申報遴選計劃、發布遴選公告、組織報名、考試(筆試和面試)、經歷業績評價、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辦理遴選手續等規定程序進行。
二、遴選職位和人數
崗位1:人事文秘崗位1名;
崗位2:財會(會計或出納)崗位1名。
三、遴選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符合有關規定,并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正確貫徹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有良好的品行,團結同志,遵紀守法。
2. 全市(縣級及以下)黨政群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含垂直管理基層單位)中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2015年5月),在職在編且已完成登記的人員。
3.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4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行政職務為鄉科級正職及以下人員。
4.歷年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6.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處理結論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本次遴選工作由曲靖市供銷合作社具體組織實施,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報名相關事項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時間擬定于2015年5月11日至5月20日(不含雙休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曲靖市供銷合作社人事科(曲靖市麒麟區麒麟南路158號辦公樓4樓人事科)。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