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云浮市直事業單位招聘報考指南
一、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1.工作經歷如何計算?報考時需要提供什么證明?
工作經歷計算至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2017年6月20日止。
考生報考時需要在報名表中詳細不間斷地記述相關工作經歷,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單位工作證明或勞動(聘用)合同,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證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核。
2.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就業項目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工作經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明,只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
只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工作經歷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歷。如在規定時間內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4.考生年齡如何計算?
考生年齡計算至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為止,18-35周歲是指1981年6月20日至1999年6月20日期間出生的,45周歲以下是指197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的。
5.執業證、資格證考試成績通過了,但尚未發證,可否視為取得相應的資格證?
否。考生相關資格證書須在本次公開招聘報名截止日(2017年6月20日)前取得。
6.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7年畢業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報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7.2015、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按應屆畢業生報考?
2015、2016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辦理了暫緩就業的,可以按應屆畢業生報考。
8.招聘專業有何要求?
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參照《廣東省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招聘單位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財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崗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財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財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專業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所學專業與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名稱完全相同的直接進行選擇,所學專業為舊專業的按對應的專業名稱選擇,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選擇相近專業。未如實填寫的,造成報名系統無法識別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9.如何理解“學歷”、“學位”、“全日制”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聘崗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其他條件中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要求的崗位是指考生在報考時應具有相應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院校)學歷。
10.報考人員學歷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不同,可否用非學歷專業報考?
可以,但須提供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11.留學回國人員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應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
不能。留學回國人員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須于報名截止日(2017年6月20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并于資格審核前提供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單位審核。
12.在讀的留學人員能否以已取得的國內學歷學位報考?
不能。在讀的留學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國內學歷學位證書進行報考。在報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留學人員均視為在讀留學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事業單位招聘7人公告
- 2025安徽安慶市大觀區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 2025山東煙臺市招遠市事業單位招聘綜合類面試前資格審查遞補人員公告
- 2025廣東廣州市事業單位第一次統一招聘人才從化區崗位招聘面試公告
- 2025浙江寧波高新區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資格復審和面試通知
- 2025山東日照度莒縣衛生健康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28人公告
- 2025福建三明市沙縣區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加分手續辦理公告
- 2025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補充錄用公務員公告
- 2025國家自然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招聘應屆畢業生資格審查結果和筆試公告
- 2025廣西防城港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招聘1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