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河南選聘南陽市第二屆法治督察員公告
為有效法治督察工作效能,扎實推進法治督察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法治督察職能作用,深化法治南陽建設,中共南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依法治市辦”)決定選聘南陽市第二屆法治督察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與任期
法治督察員主要從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新聞媒體工作者、律師、專家學者等人員中選聘。法治督察員為公益性質,每屆任期3年。聘任期滿后,自然解聘。對于表現突出、經驗豐富的第一屆法治督察員可優先選聘。
二、選聘條件
年齡在18--65周歲,大專以上學歷,在本市連續居住三年以上的中國公民,且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良好的職業操守、道德修養,熟悉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等工作,具備履行督察工作職責相應的專業、法律知識等;
3.遵守憲法和法律,積極參與法治督察工作,熱心支持法治南陽建設工作,誠實守信,公道正派,能客觀公正地進行法治督察;
4.具有2年以上法治工作經歷,律師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專業能力較強;
5.未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紀律處分、行業處分,沒有其他嚴重不良信用記錄等;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工作職責
法治督察員在市委依法治市辦的統一組織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參與法治督察工作;
2.受邀列席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等會議,或參與相關活動;
3.對全面依法治市(縣、區)、法治政府建設和法治社會建設等工作進行日常監督;
4.了解、收集本領域、本行業、本地區法治建設存在突出問題并向市委依法治市辦反映,對法治建設提出意見建議;
5.按照要求,參與法治監督、法治調研、法治咨詢等工作;
6.完成選聘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聘任程序
(一)推薦報名
報名采用單位推薦、定向邀請、個人自薦方式進行,以單位推薦為主。
1.單位推薦:市直單位按照市委依法治市辦印發的選聘方案進行推薦;人大代表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推薦;政協委員由市政協辦公室推薦;律師由市律師協會推薦;
2.定向邀請:專家學者、媒體記者由市委依法治市辦定向邀請;
3.個人自薦:自薦人員按照選聘公告要求填寫《南陽市法治督察員登記表》(見附件),經所在單位加蓋公章后于2025年5月20日前將登記表(WORD版和PDF版)和自薦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無違法違紀證明等相關材料(PDF版)發送至nyfzdc2023@163.com。
自薦人被正式確定為法治督察員后,所在單位應當在時間等方面為其履行法治督察員職責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資格審查和公示
市委依法治市辦對報名人員信息和提交材料進行審核,經資格審查、集體研究后擬定選聘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示。
(三)頒發聘書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納入我市法治督察員人才庫,制作法治督察員證件并頒發選聘證書。
五、其它事項
1.市委依法治市辦負責法治督察員的日常管理使用,法治督察員實行動態管理,對不能勝任工作或從事與督察身份不符活動的,按程序解除其督察員身份。
2.未選聘上的報名人員所提交資料于選聘結束后統一刪除或銷毀。
3.具體事項請咨詢市委依法治市辦。
聯系電話:0377-6388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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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關于公開選聘南陽市第二屆法治督察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s://sfj.nanyang.gov.cn/2025/05-09/103835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