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281人】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工作由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分別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及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全過程的監督和指導。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考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考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考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通知考生,考生應按照招聘單位通過網站發布的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方案提出的要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等按時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合招聘職位采用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情景模擬、說課、實驗操作等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詳見各單位于5月19日前在“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ld.zgyq.gov.cn/)上公布的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方案。
(二)成績計算
筆試、面試均按百分制計算(折算),筆試和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按相應比例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招考職位計劃數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重新組織面試(專業技能測試),以新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之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縣招考辦組織,并在紀檢監察人員的監督下進行,體檢必須在縣及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檢查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人員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參照國家關于公務員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向組織體檢單位提出復檢申請,受理申請的單位報市直事業單位招考辦備案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查和復檢結果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人員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人員對復查和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紀檢監察人員和復查醫生注明情況,視為報考人員認可檢查和復查結果。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縣事業單位招考領導小組確定。
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政審)對象。
考察(政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縣招考辦指導和監督下具體負責實施。考察(政審)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復查報考資格條件[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護士執業資格證(或衛計行政部門出具的考試合格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醫生執業資格證等原件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確認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組應由兩人以上組成,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報告。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視為考察(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經市直事業單位招考辦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十、公示
經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市直事業單位招考辦在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網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招考辦授權主管部門按規定進行調查。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審批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管理權限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審批(同一職位招聘到位以后需要分別安排到不同單位工作的人員,在公示期結束以后由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單位)。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均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事業單位招聘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851-23163875(網絡技術及交費咨詢)
0851-24623388(報考政策咨詢)
0851-24703899、24623683(余慶縣教育局)
0851-24621368(余慶縣衛計局)
0851-24621851(余慶縣人民醫院)
監督電話:0851--24706018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辦。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并視情況通過余慶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布。
原標題:余慶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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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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