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池州貴池區直事業單位選調公告【招14人】
為促進事業單位人才合理有序流動,根據區直部分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決定開展2016年區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2016年池州市貴池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選調崗位計劃共14名(具體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范圍為貴池區所轄鎮、街道(不含池陽、秋浦、杏花村、清風、江口街道)所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區農技推廣中心基層區域站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僅可以參加本次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崗位選調。
(二)選調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較為突出。
2、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近兩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學歷、專業及年齡條件見附件1。
“年齡”條件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5、符合選調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3)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正常工作審計除外);
(4)試用期、合同協議期限及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
(5)其他不宜參加選調的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 發布公告
選調公告于2016年11月4日起在貴池區政府網站上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為2016年11月15日—1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報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填寫《池州市貴池區區直部分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由所在單位及鎮、街道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區農技推廣中心基層區域站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需由區農技推廣中心和區農委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同時攜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任職崗位、經歷證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張,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人事管理科報名并進行資格審查。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并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暫行規定》第27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資格審查須在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
資格審查結束后,報名人數與選調崗位計劃數比例低于2:1的,相應核減直至取消選調崗位計劃。因選調崗位計劃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11月17日17:30前改報其他崗位。
資格審查合格的發放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領取地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領者按自動放棄處理。
報考人員要承諾所提供的有關材料信息真實有效。如事后發現報考者不具備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選調資格。
(三)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只進行筆試,筆試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實施。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考《公共基礎知識(一)》(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滿分12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