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城步縣不動產登記中心遴選公告【招6人】
為平穩推進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按照8月23日縣人民政府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專題會議精神,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報縣人民政府同意,決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從我局下屬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人員中公開遴選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名。為確保公開遴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實施方案如下:
一、 遴選崗位及人數
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人。
二、 報考條件
1、2016年8月因我縣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能整合,經縣編辦核準從縣房產局劃轉至我局的在職自收自支工作人員;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三、實施步驟
整個招聘工作按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等步驟進行。
(一)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 11月17日至18日。
2、注意事項:資格審查時須帶身份證及近期免冠半寸相片4張,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接受資格初審。報名不分崗位,統一進行。逾期不報名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遴選資格。資格審查結果于開考前進行公示。
(二)筆試
筆試考不動產登記基礎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考試范圍參考局發放的學習資料:《不動產登記法律法規匯編》、《不動產登記實務操作手冊》和《不動產登記常見問題解答》。
筆試時間:2016年11月25日。
(三)考核
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6名考核對象。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政審考核標準》,實行定性考核,考核的重點是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如考核對象被淘汰出現空缺的,按成績從到低分等額遞補。考核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四)公示
筆試、考核各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對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五)聘用審批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名冊表》和《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報縣編辦、縣人社局批準辦理等相關手續。
四、組織領導
為搞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城步苗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下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在縣招考(聘)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組長:王新;副組長:李憲;成員:黃高峰、楊加祥、陳曲波、楊星光、肖小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楊星光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楊向陽、孔祥勇、陳弋、彭曉明。辦公地點設縣國土資源局(電話:7361694)。
考試遴選聘用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整個工作嚴格按本方案規定進行,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對考試遴選聘用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對聘用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予以嚴肅查處。
本方案及未盡事宜由城步苗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下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原標題:城步苗族自治縣國土資源局關于2016年從下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人員中公開遴選招聘縣不動產登記中心工作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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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