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安溪縣委組織部機關遴選公務員補充公告
因工作需要,同時應廣大青年干部的要求,經研究決定,對公開遴選組織部機關公務員的資格條件等作出調整。現將有關事項補充通告如下:
一、遴選范圍和條件
1.把“具有3年及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經歷(含試用期)”調整為“具有2年及以上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經歷(含試用期)”;
2.把“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調整為“年齡在32周歲以下(即1984年11月13日以后出生)”。
二、報名時間
報名截止時間延長四個工作日,即至2016年11月23日。
三、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相應延后至12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原標題:中共安溪縣委組織部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補充通告
中共安溪縣委組織部
2016年11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