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貴州普安縣公安局考察選調公告【招11人】
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以考察考核方式選調3名事業人員、8名工勤人員到普安縣公安局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入原則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2、堅持按需設崗、專業與崗位相結合原則;
3、堅持統籌兼顧、“雙向選擇”聘用原則。
二、選調對象及條件
(一)事業人員
1、調入對象:在我縣事業單位工作的身體健康的事業身份人員(限男性)。
2、年齡和學歷要求:32周歲以下(1984年11月30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含見習期考核)。
4、具備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辦公系統和具有網絡通信維護能力的優先考慮。
(二)工勤人員
1、調入對象:在我縣工作的身體健康的工勤人員(限男性)
2、年齡和學歷要求:30周歲以下(1986年11月30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度考核: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含見習期考核)。
4、具備較好的文字表達能力、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辦公系統和具有網絡通信維護能力的優先考慮;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5日—11月30日
2、報名地點:普安縣公安局政工室
3、聯系電話:0859-7238173
4、資格審查:報名時需提交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工作單位證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四、考核考察
由普安縣公安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核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考察可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查閱資料和干部人事檔案、專項測評、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進行,考察對象在基層一線或窗口服務部門的,要聽取服務對象代表的意見。考察組要認真審核考察對象干部檔案,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五、調入程序
考察結束后,按程序報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
原標題:普安縣公安局關于考察選調人員的公告
普安縣公安局
2016年11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