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紅河州公安局遴選公務員公告【招21人】
(四)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
根據考察結果,紅河州公安局提出擬遴選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紅河公安信息網(內網)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出現職位空缺的,可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遴選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群眾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參加公開遴選工作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的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程序辦事。違反遴選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違反相關紀律,弄虛作假報名參加遴選的人員,一經發現,取消其參與遴選的資格。
(四)公開遴選工作將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進行,不得隨意改變和變通。
(五)公開遴選的有關信息通過紅河人才網、紅河公安信息網(內網)發布。遴選期間,請報考人員主動關注上述網站發布的有關信息,報考時所提供的通訊方式暢通,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通訊方式不暢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六)紅河州公安局紀委對公開遴選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及時受理遴選工作中反映的問題,對調查屬實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紅河州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73-3712297(紅河州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
監督電話:0873-3712295(紅河州公安局紀委)
原標題:紅河州公安局2017年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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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7紅河州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計劃表
2. 2017紅河州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報名登記表
3. 2017紅河州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個人信息采集表
4. 2017紅河州公安局公開遴選公務員經歷業績評價表
5.工作經歷證明(樣式)
紅河州公安局
2017年09月0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