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株洲市水務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人】
七、資格審查及考試
市水務局根據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
(1)考試方式: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2)筆試內容:文秘崗位筆試內容主要為文字綜合寫作能力測試,其他崗位筆試內容為公共管理基礎知識和崗位相關專業知識。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計劃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
(4)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應考、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6)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
筆試、面試工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受紀檢監察、人社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九、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政府門戶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市水務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市水務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十、聘用
公開招聘崗位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聘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有工作經歷應聘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崗位的職務層次為科員。
十一、紀律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將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0731-28686701
報名監督電話:0731-28686639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水務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株洲市水務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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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水務局
2017年9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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