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寧夏靈武市黨委組織部遴選公告【招9人】
根據工作需要,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決定面向全區公開遴選一批部機關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遴選名額和職位
本次遴選人員數量為 9 名(副調研員 5 名、主任科員以4 名)。其中,法規審核崗 1 名,信息技術崗 1 名
二、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不含考試登記人員)。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作風扎實。具有認真、細致、嚴謹、負責的鮮明特點,能吃苦,肯奉獻,甘為人梯,甘當老黃牛。
5.熱愛組織工作,為人公道正派。
6.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較強。
7.具有全日制大學以上學歷。其中,法規審核崗要求法律專業畢業,并且有兩年以上司法或法制工作經歷;信息技術崗要求軟件工程、網絡技術等計算機相關專業畢業,并且目前從事相應工作。
8.全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的副處級以下干部。其中,副處級干部年齡一般不超過 38 周歲(1978 年 10 月 1 日以后出生),正科級以下干部年齡一般不超過 35 周歲(1981 年 101 日以后出生)。
9.身體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遴選范圍:
1.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工作人員或自治區黨委管理的干部有夫妻、直系血親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2.曾受過黨政紀處分或通報問責的人員。
3.新錄用公務員不滿 5 年服務期(含試用期)的。(計算服務期截止時間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三、遴選程序
1.推薦報名。推薦包括組織推薦、個人自薦和領導署名推薦。
組織推薦是指,推薦單位根據遴選通知所列人選要求,深入進行摸底,認真篩選把關,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對象,以單位黨組織名義向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進行推薦。
個人自薦是指,遴選通知下發后,推薦單位應向所有符合條件人員告知通知內容,干部個人可以通過組織推薦,也可以直接向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薦,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征求所在單位意見。
領導署名推薦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部領導、各處室主要負責人,區直有關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組織人事處長,市、縣(區)組織部長,根據工作中了解掌握的年輕干部情況,向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機關黨委(人事處)書面署名推薦。
推薦或自薦均須填寫《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開遴選工作人員推薦(自薦)表》(表樣附后),連同推薦人選公務員登記表、學歷證明材料、獲得表彰獎勵材料的復印件,一并9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8:00 前送自治區黨委組織部。
2.資格審核。資格審核貫穿遴選全過程。凡發現推薦或自薦人選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符合條件報名人員與職位數比例應不低于 5:1,法規審核崗和信息技術崗的比例,根據報名情況可適當調整。達不到相關比例的,減少或取消相關職位。
3.筆試、面試和經歷業績量化。筆試重點考核文字綜合能力、政策理論水平等,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 50%,根據筆試成績按一定比例差額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重點考核溝通協調能力、個性特征與崗位適應性等,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 35%。對進入面試人員,對其經歷業績進行量化,量化項目包括經歷、獎勵、學歷等,量化得分占綜合成績的 15%。信息技術崗增加專業能力測試,筆試、面試、專業能力測試和經歷業績量化分別占綜合成績的 30%、25%、30%、15%。
4.確定考察對象并進行考察。根據綜合成績,按照遴選名額與考察人數 1:2 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差額考察對象。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派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綜合評價,按照遴選名額確定擬試用人選。
5.體檢和公示。對擬試用人選,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則根據遴選名額,按考察對象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體檢合格的,在所在單位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示 5 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向所在單位發函,正式借調試用。
6.借調試用。借調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對借調試用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崗位。借調試用期間,所在單位不得對借調試用人員的崗位和職級進行調整。
7. 定崗任職。對調入人員,綜合考慮個人特點和工作需要確定工作崗位,按同級非領導職務確定相應職級。
四、有關要求
1.認真組織好推薦報名工作。推薦報名是這次遴選的關鍵環節和基礎工作。各級組織人事部門接到本通知后,應立即向黨委(黨組)報告,并將通知內容告知所有符合條件人員。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是推薦報名的主體,要本著對組織負責、對干部負責的態度,認真進行調查摸底,廣泛進行動員,嚴格審核把關,切實把各方面表現、發展潛力大、有培養前途的干部推薦出來。
2.嚴格審核資格條件。推薦單位和推薦人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推薦干部,重點推薦組織人事、機關黨建、紀檢、辦公廳(室)、政策研究、法規審核等部門承擔綜合文稿起草任務較多、文字綜合能力較強的同志。同時要把好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能力關、廉潔關,確保推薦人選政治合格、能力過硬。
3. 嚴肅組織人事紀律。如有推薦單位、推薦人在推薦工作中違反工作原則、程序、紀律以及不負責任、弄虛作假等現象,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參加遴選人員如有填報不實、弄虛作假,或者拉關系、托人打招呼、考試舞弊等行為,立即取消遴選資格,并向所在單位進行通報。
報名地址:自治區黨委組織部機關黨委(人事處)(327 室)
聯 系 人:馬 麗 谷 亮
聯系電話:0951—6669357
原標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關于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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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寧夏區委組織部
2017 年 9 月 14 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