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廈門市委老干部局所屬事業單位補充編內人員招聘面試資格復核通知
根據中共廈門市委老干部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考試簡章,現將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面試資格復核對象
擬進入面試的人選均須進行資格條件復審,從筆試成績(筆試卷面分與各項加分之和)達到合格線(60分)及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面試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3:1的比例,從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
溫馨提醒:資格復核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而被取消面試資格等情形,請候補考生提前備好資格復核材料,以便遞補。屆時將按網報時留下的聯系方式通過電話和短信通知候補考生,務請相關考生保持通信暢通。
二、資格復核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10月24日上午08:00-11:00
地點:中共廈門市委老干部局303室(廈門市思明區鶴壽路26號)
三、攜帶材料
(一)參加資格復核人員應攜帶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裝訂成冊并逐頁簽名:
1.其他人員: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個人簡歷、學歷(位)證,以及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機關、事業單位編內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實際困難的,經招聘主管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同意報考證明。
(二)攜帶有關材料說明
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位)報考者的學歷必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簡稱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有學位條件要求的,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簡稱學位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雙學歷(位)報考人員用于報考的學歷(位)證書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學歷(位)的參照執行。
持上述學歷(位)報考人員應于面試資格復核時提供書面認證報告或學歷(位)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
情況特殊未能及時提供認證報告或不能查詢認證的,經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核準,報考人員可做出書面承諾后先行參加考試。書面承諾內容應含個人身份信息、報考崗位信息、認證報告延長提交的時限(原則上不超過30天,確需超過30天的,須報主管部門另行研究同意,最長再延長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諾期限內提交認證報告或可查詢認證或認證的有關內容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及報考要求時自愿放棄考試及聘用資格。其中,以學歷(位)認證部門出具的證明報考的,須向招聘單位書面承諾提供正式書面認證報告或可查詢認證的具體日期,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相應資格。認證報告注明的專業與崗位要求的專業不符,或認證報告無法認可相應學歷(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試(或聘用)資格。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者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sxwszy.fjedu.gov.cn/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定經過學歷(位)認證(注:福建省教育廳網站“輔修專業”便捷查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電子注冊的《輔修專業證書》,不作為報考崗位所需專業對應的學歷和學位的查詢依據)。
(一)資格復核通過后當場發給面試通知書。
(二)考生本人因故無法參加資格復核的,可委托他人辦理,受托人須帶齊前述材料、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參加資格復核。
(三)未按時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原標題:中共廈門市委老干部局所屬事業單位2017年秋季補充編內工作人員考試進入面試人選資格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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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時提供學歷(位)書面認證報告或以學歷(位)認證部門出具證明報考的書面承諾書
中共廈門市委老干部局
2017年10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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