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肅臨洮縣直單位遴選公告【招10人】
根據縣委督查室、縣委深改辦、縣委巡察辦、縣政府督查室工作人員編制情況及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遴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及名額
遴選工作人員10名。其中縣委督查室事業工作人員3名、縣委深改辦事業工作人員1名、縣政府督查室事業工作人員3名,縣委巡察辦公務員3名。
二、遴選范圍和條件
(一)遴選范圍
各鄉鎮、縣委各部門、縣直各單位在編在崗的科員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一般干部(不含各類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二)報名條件
1.信念堅定、敢于擔當、清正廉潔;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勤奮敬業,品行端正,作風優良,身體健康。
2.參加工作3年以上(2014年10月31日前參加工作),縣直單位報考人員須具有鄉鎮工作經歷。
3.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中共黨員。
4.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報考縣委巡察辦以法律、審計、會計及相近專業者優先。
5.具有較強的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和綜合協調能力。
6.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遴選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尚在試用期的公務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辦法
(一)推薦報名與資格審查
1.推薦報名。每個鄉鎮從符合條件人員中擇優推薦4-5名,縣直單位根據單位實際情況擇優推薦。報名人員須填寫《部分縣直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報名時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分配文件復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藍底彩色照片4張。
報名時間: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18日。
報名地點:縣委組織部201室。
2.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逐一進行資格審查,審定符合條件人員名單后,發放筆試準考證;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名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