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廣東嘉應學院招聘公告【招20人】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實際操作)考試方式。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考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具體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采取實際操作測試方式進行。
考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實操考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成績。
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體檢
體檢按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可按總成績高低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應聘教師崗位的工作人員,體檢標準按《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其他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等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六、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選名單將在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用人單位的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嚴格履行合同條款。被聘用人員試用期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相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身份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并按有關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設立舉報監督電話,受理群眾的監督和舉報,舉報電話:0753-2128403。
本公告由嘉應學院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7年11月嘉應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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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應學院
2017年11月15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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