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寧波教育學院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公告【招22人】
(2)資格復審
考試前,學院將對入圍人員及直接試講崗位的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資格復審者請攜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其中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和推薦表或學生證)、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國境外留學未畢業人員憑學籍證明)、職稱證書、英語八級合格證書、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資格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交費憑據)和單位出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有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的提供教學、科研工作業績等相關榮譽證書復印件,有獲獎的提供獲獎證書復印件。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復審;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者視作放棄;文字秘書、教務管理崗位因資格審查未通過或自動放棄而產生的空缺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替補并參加資格復審。
(3)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
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者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實踐技能等。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憑身份證根據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通知公布及電話通知的時間、地點按規定參加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
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后按考生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成績從到低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4)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所報崗位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者視作放棄,因此產生的空缺面試名額不替補。
(5)成績
總成績為筆試成績或試講(含實踐技能測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試講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排序。試講、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各崗位面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體檢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學院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體檢或考核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學院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及寧波教育學院網站上公示七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其中擬聘用人員屬于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屬于國境外留學人員的,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教育學院網站(www.nbei.net);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www.nbhrss.gov.cn/,“公告查詢/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學院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0574—87200232,干老師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的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地址:寧波環城北路西段625號 郵編:315016
咨詢電話:87203037(聯系人:聞老師)
原標題:寧波教育學院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
點擊下載>>>
寧波教育學院
2018年5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