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郴州市汝城縣直赴高校招聘教師公告【招88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嚴格程序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4〕3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發〔2017〕5號),《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郴組〔2016〕11號)和《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2019年汝城縣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88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具體招聘對象為:二本以上高等師范院校和二本以上綜合大學的師范類專業2019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者本科需為師范類。
二、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教師88名,具體招聘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汝城縣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閱:郴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門戶網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61.187.189.252/)、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rc.gov.cn)。
3.招聘各環節相關信息指定在汝城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計劃崗位信息表》(附件1)。
(1)應屆本科畢業生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應屆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2)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所學專業填寫。
專業設置以國家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普通高等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6年增補專業)》《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研究生專業目錄(2012年)》作為基本依據。所學專業或專業類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或專業類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的,但符合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的,由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組提出意見,報縣直赴高校招聘教師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將解除聘用合同。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7. 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由招聘單位和教育局組織,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不收取報名費。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一旦完成現場確認,不得修改《報名表》信息、不得變更報考崗位。報名與面試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1)3月25日上午8:30-12:00 湖南師范大學;
(2)3月25日上午8:30-12:00 吉首大學(新校區創業園308室);
(3)3月25日上午8:30-12:00 衡陽師范學院(東校區數學樓217室);
(4)3月26日上午8:30-12:00 湖南第一師范學院(潤寰樓北106教室);
(5)3月26日上午8:30-12:00 贛南師范大學;
(6)3月27日上午8:30-12:00 湖南科技大學;
(7)3月27日上午8:30-12:00 湘南學院(湘南學院一號辦公樓1406室);
(8)3月25日至3月2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40-5:30)汝城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湖南汝城縣盧陽鎮文化路64號)。
3.報考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打印填好的《報名表》(一式兩份)并手寫簽名,報考必須進行現場報名確認。確認前,報考人員必須仔細核對個人報名信息、報考崗位信息等是否準確無誤,一旦通過遞交確認,將不能修改,因信息填報錯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3)報考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確保能隨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
2.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寫《2019年汝城縣直赴高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兩份、《誠信考試承諾書》一式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就讀或就讀院系出具的《學生基本情況證明》(樣式見附件4)、2019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相關證明。
(3)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同底,背后寫好報考單位、崗位和姓名)。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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