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吉林省直事業單位招聘100名高層次人才公告(2號)
(五)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
考試采取多種方式進行,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并合理設定及格分數線。考試時間、方式、及格線等內容由招聘單位負責在考試前通知考生。考試成績在招聘單位網站進行公布。
本次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對無人報名的崗位或計劃未招滿的崗位,招聘單位及時公布剩余計劃,對剩余計劃,招聘單位經主管部門同意可以調整或重新設置招聘崗位條件。剩余計劃和調整后的崗位條件請考生及時關注招聘單位網站本公告招聘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附件1)。
對剩余計劃,其考試時間及方式由招聘單位自行確定,以補充公告的形式及時向社會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招聘單位網站信息。
五、體檢與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成績到達及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生考試成績相同的,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在指定醫院組織實施,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在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考試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2018年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人員,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根據招聘單位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需要遞補的,從報考同一崗位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2019年以后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不辦理聘用手續(其中畢業證、學位證有一個日期為2018年的,可視為2018年畢業生)。
八、注意事項
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網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網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為本次公告的發布網站。吉林建筑大學網站(http://www.jliae.edu.cn/)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4566143 (吉林建筑大學人事處)
報名仲裁電話:
0431—88690916、8869058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原標題: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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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二號.xls
2.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二號.xls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吉林省教育廳
2018年3月30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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