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曲靖市非法檢系統公務員考試筆試后有關事項公告
“歷年考核均合格”是指:服務期內歷年考核均為合格。
“服務期(含未發生身份變化的續聘期)于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間屆滿”是指:
1.服務期滿的日期在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間;例:A君,2010年當了大學生村官,2013年3月屆滿,于2013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業單位就職至今,因A君的滿服務期的時限符合規定,所以只要A君現在不是公務員,其依然滿足定向招考四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
2.如果服務期滿后續聘(續聘后的身份仍然是續聘前的項目身份),續聘期滿的日期在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之間,也滿足要求。例:B君,2009年當了西部志愿者,2011年3月屆滿,2011年續聘在原崗位工作至2013年3月,又于2013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業單位就職至今,因B君的續聘服務期滿的時限符合規定,故B君符合定向招考四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另例:C君,2008年當了西部志愿者,2010年3月屆滿,2010年續聘在原崗位工作至2012年3月,又于2012年4月考上另外的事業單位就職至今,因C君的續聘服務期滿的時限不符合規定,故C君不符合定向招考四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
4、其它相關規定
資格復審工作嚴格按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的要求執行,報考人員可從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題信息網(gwyks.ynhrss.gov.cn)下載該公告及《云南省201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查看其它相關規定。
三、網上確認
網上確認是對報考人員資格復審承諾參加后續考錄環節意愿的再次確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應按時登錄報名系統,對是否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進行確認。未確認放棄的人員,按其參加資格復審所表達的意愿,視為承諾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已進行網上確認(含未確認放棄)的人員,出現違反承諾行為的,將按網上確認承諾書所述規則進行相應處理。
網上確認由確認、確認核對、確認表打印3個階段組成。
確認時間:2015年7月24日9:00-2015年7月26日24:00。
確認核對時間:2015年7月27日9:00-2015年7月28日24:00。
確認表打印時間:2015年7月29日至面試前。
確認表是參加面試的必要憑據,確認參加面試及后續考錄過程的人員,務必按時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確認表。
網上確認后仍不足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開展面試,不再進行遞補。面試人員名單將于網上確認工作結束后公開。
四、面試時間及相關事項
面試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定于9月上旬以前,各崗位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方式將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www.ynqjrs.cn)、曲靖黨建網(www.qjdj.gov.cn)公布。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上述網站查詢相關事宜,并保持通訊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詢而造成的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面試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確認表原件。
面試的滿分為100分,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2015年全省統一劃定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不得進入該崗位后續的考錄過程。
五、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 =(筆試總成績/3 + 面試總成績)×50%。
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果保留兩位小數的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六、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崗位排名及勝出規則,根據崗位招錄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能測評(僅人民警察崗位)、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能測評
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檢系統司法警察崗位的考生需進行體能測評,其他崗位考生無需進行。體能測評按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文件執行。
根據國家公務員局與公安部的有關答復意見,“在體能測評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2、體檢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等規定執行。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3、考察
錄用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能測評、體檢或考察出現不合格情形或個人放棄時,只在初次出現的階段進行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體能測評、體檢、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將按照管理權限進行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
按照公務員法關于公務員不能兼職的規定,擬錄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之間簽署的用工合同,必須在招錄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錄用手續前自行解除。否則,取消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根據中央規定精神,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八、筆試后違紀違規處理辦法
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取消錄用資格的處理;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者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等處理,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原標題:2015年曲靖市非法檢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后有關事項的公告
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曲靖市公務員局
2015年7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